车辆租赁总则

车辆租赁协议总则 — 无司机车辆租赁协议附件 4。

本总则为 ООО «УРАЛ КАР РЕНТАЛ» (URAL CAR RENTAL 有限责任公司)向承租方发出的公开要约。

术语定义

出租方 — URAL CAR RENTAL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有分支机构。
承租方 — 符合总则及租赁合同要求并无条件接受本总则的自然人。
车辆 — 按合同提供给承租方的乘用车。
租金 — 按网站费率为车辆租赁所支付的费用。
押金 — 覆盖罚款、欠款、车辆损失或附加服务的担保金。

1. 适用与标的

本总则规范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履行无司机车辆租赁协议过程中的关系,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车辆仅供非商业使用。

2. 租期

合同自签订起生效直至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可延长租期。车辆交接通过《交接书》办理。

3. 车辆交接

双方编制《交接书》,列明车辆注册信息、配置、技术状况、燃油和里程数。交接通过照片/视频记录。车辆交接时须干净、油箱加满,否则按价格表支付额外费用。

4. 付款与结算

租金自《交接书》签订之时起产生,不因实际使用情况而改变。租金按价格表每日固定金额计算,需在取车前支付。逾期归还最多 3 小时收取半日租金;超 3 小时按全天计;同时另加滞纳金。押金一次性支付,现金于 20 个工作日内、信用卡于 30 个日历日内退还。

5. 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方须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车辆及 OSAGO 保单,承担车辆维修和定期保养。承租方须按用途使用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驾毒驾、不得抽烟或携带宠物(须专门托运箱)、不得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除非有授权书)、仅在硬路面公路行驶、仅在合同规定地区使用;擅自超出地区罚款 50 000 卢布、出境罚款 200 000 卢布。承租方承担油费、停车费、通行费及任何交通罚款。

6. 责任

承租方对车辆全程安全负责。损失未超免赔额 — 按实赔偿;超过 — 按免赔额支付。若酒驾、未及时提供文件、损坏内饰悬挂玻璃轮毂、擅改部件、将车辆带出俄罗斯境外、冰面沉车、逃逸现场、超越公共道路使用、拒绝医学检测或转交无授权人驾驶,承租方全额赔偿。赔偿须在 15 个日历日内支付,逾期每天按 1% 计违约金。

7. 合同变更和终止

出租方可因承租方违约提前 3 小时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可提前 1 天通知解约。解约后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必要时可强制收回。

8. 附加服务

承租方可按价格表选购:标准免赔减免(50%)、扩展免赔减免(全免)、扩展道路救援、玻璃轮胎轮毂减赔、送车上门、异地还车、非工作时间还车、非满油归还、附加司机、车辆清洗、跨地区或出境行驶、限日里程、长租折扣、年轻司机条款等。

9.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未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免除责任。

10. 取消预订

取消违约金:开始前 48 小时 — 已付款的 15%;12 小时 — 50%;不足 12 小时 — 100%。

11. 附则

合同未规定事项适用俄罗斯联邦法律。签约时承租方须携带护照和驾驶证原件亲自到场。